接济南市千佛山派出所通知,即日起,我校将严查住宿人员身份信息,并按以下国家规定办理住宿。具体要求如下: 1)务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住宿手续,入住期间身份证原件需随身携带。 2)未成年人亦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入住。 3)除身份证外,亦可持军官证原件、士官证原件办理住宿登记手续。持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得入住。 4)住宿时限超半月者,需携带2寸彩色照片,办理暂住证。 请广大外地学生认真阅读此项通知,按要求提前准备齐全所需证件,以免给您的学习生活带来不便。 学府外语培训学校 2010.5.24